煤炭人訊:11月11日,陜西省安委辦對陜西省2020年17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及重大隱患處罰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。
通報指出,2020年陜西省各級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部門先后組織對煤礦企業進行了“一通三防”專項監察、煤礦安全集中整治、煤礦安全攻堅行動、集中執法專項行動,檢查發現一些煤礦不同程度存在重生產、輕安全,重效益、輕安全,法制意識淡薄,違法違規組織生產。
通報指出的17處煤礦分別存在擅自改變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施工、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設備工藝、違規承包井下采掘工程、礦井資源擴大區采礦證未辦理到位組織生產、礦井圖紙作假、隱瞞采掘工作面、防突措施未到位、瓦斯假檢、漏檢、拒不執行停產指令、煤礦領導未按規定帶班等違法違規行為,17處煤礦中最低的處罰煤礦企業及負責人80萬元,最高的處罰煤礦企業及負責人510萬元。
通報強調,各市縣政府要強化組織領導,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聯合,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,始終保持“打非治違”的高壓態勢,把“一通三防”和“打非治違”作為防范遏制煤礦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舉措,把“打非治違”貫穿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,嚴厲打擊煤礦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。
通報要求,各煤礦企業要引以為戒,要認真汲取韓城燎原煤礦“6·10”事故和銅川喬子梁煤礦“11·4”事故教訓,牢固樹立“隱患就是事故”的理念,把“事故隱患清零”作為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,對照典型案例舉一反三,自我剖析,查擺問題,深入開展自查自糾,做到不安全不生產,自覺遵規守法,依法依規生產經營。